河南专升本法学之自然人(二)
- 发布时间:2020-08-27 17: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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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1. 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就是必须具有正确识别事物、判断事物的能力,即具有意思能力。具有意思能力必须满足两个法律要求:
(1)要达到一定的年龄,有一定的社会活动经验;
(2)要有健康正常的精神状态,能够理智从事民事活动。
2.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主要体现:
(1)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
(2)民事行为能力由国家法律加以确认不得由民事主体的主观因素决定。
(3)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年龄和智力状态直接联系。
(4)民事行为能力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受限制或取消。
预测题:
影响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因素包括 ( )
A.财产 B.智力
C.年龄 D.性别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总则》第17条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总则》第18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 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达到一定年龄和精神状态正常的自然人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2. 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1)年满18周岁。例外: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人,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
(2)精神状况健康正常。自然人具有行为能力必须以能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和社会生活共同规则,理智地实施民事行为为前提条件。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 概念: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那些达到一定年龄但尚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精神不健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自然人所享有的可以从事与自己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能力。
2. 在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大类:
(1)已满8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民法总则》第19条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民法总则》第22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预测题:
某童星15周岁,其演出收入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该童星未经监护人同意独立实施的下列行为中,有效的是 ( )
A.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姓名
B.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公司
C.购买价格为2万元的摄像机
D.接受10万元现金的赠与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1. 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法律规定的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以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资格的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 我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有两类:
(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民法总则》第20条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民法总则》第21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自然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
《民法总则》第24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本条规定了申请认定与申请恢复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制度及有关组织的范围。利害关系人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债权人、债务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