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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刑事诉讼法学》第一课: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法律基础《刑事诉讼法学》第一课: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将导致程序无效。例如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程序违法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即审判独立。上下级监督关系,不能“请示、汇报”,上下级只能通过审级监督。
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即检察独立。上下级是“领导”关系,检察一体,整体独立。
真题在线
2015年单选)某案,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诉,经过调查,认为法院对案件的判决确有问题,那么下列哪一种理解是正确的                                          (C)
A.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所以人大不能就此案千涉法院的工作
B.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审级,人大可以直接改判
C.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只独立于行政机关,而不独立于立法机关,人民法院应当接受人大的监督,所以人大常委会有权要求法院对案件重新审查,决定是否再审
D.人大代表可以自己到上级法院申诉,要求对案件重新审理
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五、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六、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结合第五章《辩护与代理》掌握该原则。
八、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一)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二)该原则的基本含义
1.明确规定了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
2.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在保障被告人享有充分的辩护权的基础上,依法组成审判庭进行公正、公开的审理。
九、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十、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一)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真题在线
1.(2016年单选)某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该市工商局长利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侦查中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B)
A.不起诉        B.撤销案件      C.宣告无罪      D.移送法院处理
2.(2015年单选)某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涉嫌过失致人重伤案时,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处理应是                                                    (B)
A.不起诉        B.撤销案件      C.中止审理      D.免予起诉
3.(2015年简答)简述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遇有法定情形时的处理
诉讼阶段 相关处理方式
立案阶段 应当不予立案或不予受理
侦查阶段 应当决定撤销案件
审查起诉阶段 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审判阶段 法庭审理阶段 符合《刑事刑诉法》第15条第1项规定的,应判决宣告无罪
符合《刑事刑诉法》第15条第2至6项规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庭前审查阶段 认为符合《刑事刑诉法》第15条第2项至第6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死亡的 无法查清其是否有罪或根据已有的证据能证明其有罪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无罪
十一、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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