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课不停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升本资料 > 法学 >

专升本法律基础《法理学》第八课:法的演进

专升本法律基础《法理学》第八课:法的演进
 
第一节  法的起源
 
一、法的产生过程与标志
(一)法的产生的三大根源
1.法的产生的经济根源: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是法产生的经济根源。
2.法产生的阶级根源:阶级的产生是法产生的阶级根源。
3.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法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二)法的产生的三大标志
国家的产生、诉讼与司法的出现、权利与义务的分离。
二、法的产生的三大规律
(一)法的产生是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由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的转变过程。
(二)法的产生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由习惯法到成文法的发展过程。
(三)法的产生经历了法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浑然一体到法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分化分立的发展过程。
 
第二节  法的历史发展
 
一、法的历史类型
法的历史类型,指按照法所据以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和性质和体现的阶级意志的不同,对人类社会的法所作的分类,分为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二、法的继承
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继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律制度(原有法)对新法律制度(现行法)的影响和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承接和继受。
法律继承是新法对旧法的“扬弃”,批判的、有选择的继承。
三、法的移植(法律移植)
(一)概念
法律移植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有选择地引进、吸收、采纳和同化同时代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作为本国或本地区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弥补其法律缺陷的现象。
移植的对象:外国法律、国际法律和惯例。
(二)法的继承和法律移植的不同
1.在时间上的区别: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而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的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
2.在效果上的区别:法的继承是新法可以批判吸收旧法中的某些积极因素,而法的移植的效果却有好坏之分。
3.在范围上的区别:法律移植的范围,一是外国的法律,二是国际法律和惯例,通称外国法。而法律继承只能继承本国旧法的合理因素。
4.在适用前提上的区别:法的移植以供体和受体之间存在着共同性为前提,而法的继承则以新法和旧法之间存在着历史的连续性和继承性为前提。

联系电话:0371-55939155
网站:http://www.trzsb.com/
QQ群:814334624 天任专升本交流群
QQ号:2337994759 在线咨询

好课推荐

122河南专升本全年集训营

¥19800 在线购买 立即咨询

222河南专升本秋季集训营

¥17800 在线购买 立即咨询

322河南专升本寒假集训营

¥11800 在线购买 立即咨询

422河南专升本走读集训营

¥12800 在线购买 立即咨询
专升本互动

微信公众号:河南天任专升本

专升本最新动态推送

备案信息:豫ICP备2023009672号-1 Copyright © 2007-2020 trzsb.com
总部咨询电话:0371-55939155
郑州天任升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