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专升本法学之商法学(一)
- 发布时间:2020-10-11 09: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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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专升本;法学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属于我国法人分类中的企业法人。注意:在我国法定公司分类中不包括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
公司的特征:
(一)公司具有营利性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组织。公司的营利性特征有两层含义:
1. 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
2. 公司应连续地从事同一性质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具有团体性
社团性亦称联合性,是指公司作为社团法人应为人的结合,其股东和股权具有多元性。
(三)公司具有法人性
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 必须依法设立。
2. 必须有独立的财产。
3. 能够独立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的能力
(一)公司的权利能力
1. 公司转投资能力。
2. 公司的担保能力。
(二)公司的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是指公司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1. 公司的意思能力通过公司的法人机关来形成和表示。
2. 公司的行为能力借助于法定代表人来实现。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