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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专升本法学基础《民法》1

  一、河南专升本民法的考试要求

  学习本门课程,首先是民法基础理论的学习。要求掌握民法的基本性质、基本原则、基本规范、达到融汇贯通;其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能准确运用民法原理,正确分析民事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关系,妥善地处理民事纠纷。学习掌握本门课程的内容是深入学好民法学所有内容的基础和前提。

  本课程的学习重点是:1、民法的调整对象;2、民法的基本原则;3、民事法律关系。4、民事主体制度。5、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6、时效制度;7、物权法律制度;8、债权法律制度基本问题;9、侵权法律制度;10、人身权法律制度;11、民事责任法律制度。

  本课程的难点在于:1、民法的性质;2、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3、民事法律关系;4、法人;5、民事行为的效力。代理权的行使6、所有权的概念和权能;7、用益物权、担保物权;8、债的保全和抗辩。9、合同之债、侵权之债;10、人格权的体系结构。11、民事责任的类别、结构和承担。

  二、专升本考试内容

  (一)民法概念

  1、民法的概念,概念、调整对象(人身、财产)

  2、民法的基本原则概念、内容(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公序良俗。)

  3、民事法律关系概念:构成要素,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权利和义务。

  (二)自然人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公民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及特征;

  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概念、分类;

  3、监护概念、范围和责任

  4、自然人的户籍和住所

  5、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6、个人合伙概念、法律特征、财产性质。

  (三)法人

  1、法人概念、特征和意义

  2、法人的成立和分类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定代表人。

  (四)民事法律行为

  1、概念、特征、分类、形式、有效条件;

  2、成立

  3、民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

  4、无效民事行为概念、种类。

  5、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行为概念、种类。

  6、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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